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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评价应改变以“帽”取人

稿件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20-12-22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扭转高校“唯帽子”倾向,提出不给人才贴“永久牌”标签、完善人才称号退出机制、培养支持各类人才等意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所谓人才“帽子”,也就是人才称号,是为表彰杰出人才而设立的各类荣誉称号。围绕人才称号而开展的人才项目或人才计划,旨在吸引和培育优秀人才。然而,在一些地方和高校,人才“帽子”近年来有“头衔化”的势头。不但“帽子”的名目众多,而且被附加了不当利益,甚至形成利益固化的“永久牌”标签,脱离了设立人才称号的初衷,弱化了引才育才的功能。由是观之,“唯帽子”倾向会引发人才流动失序。拥有“帽子”的人挤占了人才上升的通道,“帽子”一戴便是终身,青年才俊上不去也留不下来,创新驱动受到阻碍。

  客观来看,“唯帽子”之所以根深蒂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才评价体制机制的错位。如果人才评价还在“重短期效应而轻长期效益、重论文数量而轻研究质量”的漩涡里打转,“唯帽子”倾向便难以清除。所以,《意见》强调平等看待各类人才,不将高层次人才等同于人才称号获得者,不把人才称号作为评价人才、配置学术资源的唯一依据,不单纯以人才称号获得者数量评价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就是从人才评价的体制机制上避免产生“以帽取人”的问题。

  “唯帽子”影响愈深,人才愈难得到尊重。当“帽子”成为人才市场上流通的某种等价物,人才竞争不可避免呈现异化的特点,各种人才评估流于形式便在所难免。“拼关系”者有之,“拼导师”者亦有之……不正之风日盛,“抢人大战”会演变为“抢帽大战”。《意见》要求高校不将人才称号作为人才招聘和引进岗位的硬性指标,不针对人才称号获得者发布“明码标价”的招聘广告;强调不将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作为人才招聘引进的限制性条件;明确提出发达地区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诸多措施都在强调尊重人才成长和市场运行的规律,共同指向改变人才引进和培育的环境。

  古人言:“学如弓弩,才如箭簇。”人才的培育重在基础,人才的成长需要经年累月的积累。《意见》的印发并非否定人才称号的价值,而是重在重塑人才观,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当“唯帽子”倾向得到清除,人才竞争回归正确的价值导向,各类人才的创造力被充分激发出来,势必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力。 (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