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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解读新修订职业教育法:中职生也可以上本科

稿件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日期:2022-04-27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2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教育部4月27日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此进行解读。

陈子季介绍,长久以来,社会对职业教育有个普遍的认知,那就是职业教育是低层次的教育,学生上升通道不畅、不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回应了社会群众的重要关切。修订后的职教法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贯通的招生和培养;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除了设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法还为两个方面的探索预留了空间: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在专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

“这表明,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学生的发展通道,给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上大学开了一个口子,将大幅提高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陈子季说。

据他介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为不同禀赋学生提供了多种成才的可能。修订后的职教法要求,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教育,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突出中职教育的教育功能,提升认可度,让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通道的教育类型。

陈子季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还将营造公平环境,破除就业“门槛”。

“职业教育要提高认可度和吸引力,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让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有地位、有发展。”陈子季说。修订后的职教法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这些规定,从法律层面保障了职业学校学生的权益,为职业教育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空间,为各行各业都能“人尽其才”提供了保障。